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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十:记金牌医疗律师团维权心路

案例三十:记金牌医疗律师团维权心路

案例三十:记金牌医疗律师团维权心路

 

冬的深入让春城渐显冷意。年底又到了法院集中结案的时间,云南天外天金牌医疗律师团最近频频收到各地、各级法院发出的胜诉判决书,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公平正义最好的体现,也是对团队辛勤耕耘最直接的肯定。有些当事人把锦旗送到了律所,在感谢之余,也和他们的律师一起回顾医疗维权的辛酸不易。不忘重托,不负信任,让专业体现价值,金牌医疗律师们会更坚定地坚守在医疗维权的路上,为他们的当事人保驾护航!

近期金牌医疗律师团会和我们一起分享医疗维权的悲壮故事,近距离地感受医疗律师维权心路。

 

案例●一审虽胜犹败,一路同行反败为胜●

【案情简述】

张某系昆明机场的工程师,因某省级三甲医院手术时损伤右侧臂丛神经致其九级伤残,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医院存在过错,建议75%的责任比例。一审庭审中医院申请并通知了其他医院的三位主任医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三位辅助人表示患者臂丛神经难以避免手术损伤,患者损伤属于手术风险。一审法院在认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同时采信了医院通知出庭的专家辅助人的意见,仅判决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拿到虽胜犹败的判决书,张某及其家属虽不服一审判决,但表示对于办案律师一审的代理工作表示充分的认可,二审仍委托办案律师代理。二审当中办案律师提出的医院未行手术告知、当事人一方通知的专家辅助人意见证明效力不能等同于鉴定意见等观点均被二审法院采纳,二审法院作出改判医院承担75%的责任并赔偿患者20余万元的判决。

本想鉴定结论一锤定音,但两级法院对专家辅助人证人的证明效力不同的采信度,让患方当事人和律师遭遇了过山车式的审判。张某和其妻子将锦旗送到了律所,经办律师在接过锦旗的一刻,两个男人的手激动地握在了一起,经办律师表示:“案件反败为胜不易,我们也必须要感谢我们的当事人在最艰难的时刻继续信任我们并最大限度地配合我们工作”。

 

团队感言

医疗损害案件的审理活动中,专业鉴定机构对医方诊疗行为的鉴定意见往往会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在医疗损害案件诉讼活动中医疗机构时常会通过邀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方式来对抗于己方不利的鉴定意见并希望以此影响法庭裁判,由于专家辅助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邀请出庭,往往会作出有利于邀请方的陈述意见,专家辅助人的观点难免存在一定的倾向性。

关于专家辅助人证言效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中写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一审法院在对专家辅助人意见审查时忽视了专家辅助人的立场问题,终导致一审错判,二审法院重点关注了此问题,并依法做出了纠错处理,让人欣慰。

这是团队近十年来遇见的首例法院采信专家辅助人意见而大幅度降低医院责任比例的案件,一审判决后,面对一审法院的错判和目前较高的上诉维持率,办案律师难免也有心理负担。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我们的当事人能对一审律师的代理工作作出客观评价,未采取任何方式抱怨或责怪律师,相反选择了更加信任和配合律师的工作,困难让当事人和律师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让我们能轻装上阵更加投入地参与二审工作,终反败为胜。

本案历时三年之久,在医疗维权的路上,除了律师专业的维权技能之外,还需当事人的信心和耐心,也离不开鉴定机构公正专业的鉴定意见,更离不开人民法院依法裁判、一锤定音。在此,我们要感谢我们医疗维权的参与者,感谢我们遇到的当事人、鉴定人、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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