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重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2018 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破产法庭的先后成立,云南省内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的数量与质量均呈井喷之势。顺应而为,由我所权益合伙人张丽娟律师发起并设立了破产清算与重整综合法律事务部。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在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累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并与破产法学者和专家保持着非常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在疑难案件和案件创新上可以获得全方位支持。天外天已在云南省各地成功处理大量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以及公司自行清算案件,涉及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企业类型,涵盖了包括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矿产、新能源、互联网、水电、物流、文化传媒等多个行业。天外天的专业团队已获得了由云南省高院颁发的破产管理人资格。依靠专业的破产业务团队及各地州分所的支持,天外天能够为客户提供破产领域的各项专业服务!
服务范围
一、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担任公司解散、自行清算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任,就公司自行解散、清算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担任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接受人民法院、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指定担任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担任公司解散、清算或破产清算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顾问:接受委任,作为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法律顾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债委会履职、优先权人权益维护、股东及高管合法权益维护及清算责任风险管控等法律服务。二、困境集团公司/企业债务整理、债务重组接受委任,就困境集团公司/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整理,就重大资产处置、债务危机解决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协助企业保护核心资产、合法削减债务并维持经营,最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三、企业司法重整、预重整法律服务担任司法重整程序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司法重整案件管理人。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或金融机构债委会法律顾问:接受推荐或委任,担任预重整程序管理人或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顾问,梳理重整企业债权债务及资产情况,确保程序衔接并积极促成重整成功。亦担任司法重整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顾问:接受委任, 作为司法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法律顾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重整债权申报、债委会履职、优先权人权益维护、股东及高管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四、特殊资产交易法律服务接受重组方或重整投资人的委托,就债务重组、破产重整中的标的企业或标的资产等开展调查工作,协助谈判,就重组收购或重整投资(含共益债投资等各类形式)相关事宜向委托方出具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五、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服务担任公司解散、自行清算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任,就公司自行解散、清算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担任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接受人民法院、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指定担任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担任公司解散、清算或破产清算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顾问:接受委任,作为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法律顾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债委会履职、优先权人权益维护、股东及高管合法权益维护及清算责任风险管控等法律服务。六、代理破产衍生诉讼作为债务人股东或高管、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代理人提起或应对与破产、清算案件相关的法律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债权确认、取回权、别除权及破产抵销权纠纷等。
破产清算重整综合法律服务中心:27
主任:张丽娟
成员:张林、周逸潇、杨天礼、曾忠毅、陈秋甫、何青超、张磊、李孟军、高娟、南旭争、段周林、李凤、范培红、王璞、郎敏、王学杰、苏万清、黄薇、万红娥、杨克冲、李洋卿、孙道远、罗扬、安鹏、张宇、肖玉昌
OFFICIAL ACCOUNTS
公众号
欢迎关注我们的官方公众号
ONLINE MESSAGE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昆明 滇ICP备200028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