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

2020-07-09 17:30

  关于我们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经过十七年发展,现有玉溪、临沧、昭通、西双版纳、大理、红河、楚雄、丽江、曲靖、四川攀枝花十家分所,已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具有专业团队、服务一流的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入选“全国百强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致力于将本所打造成为守纪律、理念新、技能高、勤奋尽责、服务优质、面向国内外的品牌化律师事务所。律所长期为省内各级政府、各类企业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针对各类机构专业定制优质法律顾问产品,服务企业超500家。

  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医疗纠纷、医用产品纠纷(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等)、食品安全纠纷、医药企业合规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中心现有专业律师及辅助人员25名,拥有法学、医学、药学、法医学、心理学、司法鉴定学、临床医学等高等教育背景。中心于2019年12月成功组建西南地区的医药专家库,拥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药剂师、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司法鉴定人、病历管理专家等76人;同时中心于2021年10月组建“政策法规与企业合规发展中心”,负责研究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地方政策等,旨在促进大健康领域相关企业健康、合规发展。

  中心目前下设“一部一委三中心”:“一部”即中心律师部,主要负责中心所有案件的诉讼及管理工作,医、法双学位律师保障医务、法务处置两不误。“一委”即中心医药专家委员会,对中心接洽的所有卫生健康领域案件及法务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讨论及研究,并从专业角度给出专家意见,指导办案,这也是中心高胜诉率的重要保障。“三中心”即政策法规与企业合规发展中心、税务合规中心以及客户运维中心,政策合规与企业合规发展中心通过对政策全面解读,为企业提供可落地的法务风险防范方案;税务合规中心,发现企业税务风险,提前制定税务统筹方案,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客户运维中心,确保客户对接及时通畅,杜绝无效服务。

 

 

  专业“医法”塑造技术优势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是西南地区专注于“大健康医药”及“大健康美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医学与法学交汇,能够全方位的协助医疗、医美、医药、医疗器械企业寻找到困境之中的突破点、容易失误的风险点、目前政策的特点与未来发展的要点。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以更少付出获得更大的保障。

  媒体伙伴保障公关质量

  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同媒体联动,让新闻媒体参与司法监督,宣传卫生法治。目前中心已经实现了同《法治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网、澎湃新闻等多家权威媒体的联动,其中团队数百起案件被上述媒体及《都市时报》《青年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被网易新闻、昆明信息港、红星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转发。中心辅助企业树立媒体正面形象,应对媒体公关危机,通过中心、企业、媒体三方联动确保企业公关通畅,宣传无忧。

  新媒体领域拥有发声渠道

  目前中心已搭建起新媒体矩阵。内容涵盖:法务图文、法务视频、法务咨询直播与线上系列法务课程。平台覆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百家号、微博、小红书等多个平台。深耕新媒体,时刻保持积极的态度适应当下传媒环境的变化,建立自有发声渠道。企业历久弥新,中心服务有新。

  依托大数据提升案件成功率

  中心引进Alpha及法蝉大数据系统,随时可以检索全国案件,并形成针对性的案件数据库,为中心律师办案提供参考依据,提升办案效率和案件胜诉率。

  为更好的集中资源优势,服务客户,中心建成并运营大健康法务专业服务平台网站“大象康法”。“大象康法”是专注于医疗、医药、医疗器械、医美、医疗质量管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法律知识的分享平台,旨在维护“医法”消费市场良性发展,为创造医法新环境贡献新力量。

  目前,中心正在积极推进搭建 “医法机构数据库”“医疗案件数据库”“医疗专家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时代发展红利,辅以中心全方位立体平台矩阵,实现“医法”知识相互促进。促进企业自选学习、辅助企业自主进步,把握时代发展风向。

  选择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不仅是选择了一个专业的法务服务平台,也是选择了一个产业宣传平台,更是选择了一个企业知识学习平台。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在传统律师仅提供单纯的法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升级,积极吸纳各方专家优势,提升自身技能,在合作伙伴需求领域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中心荣誉

  全方位服务大健康医药及大健康美业的法律服务团队

  大西南医法直播讲学团

  西南医美法务交流大会奠基团队

  医法共同体倡议团队

  云南高校最受期待法律讲师队伍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中心团队

  云南首支大健康企业合规师队伍

  云南首支现代医院质量管理师队伍

  专家团队

  浙江省天平鉴定辅助技术研究院

  中心与浙江省天平鉴定辅助技术研究院达成战略合作,在此基础上组建了一支涵盖医学、药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文书痕迹学、病历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团队,其中包括主任医师15名、主检法医师27名、文书痕迹学专家12名、司法精神病学专家2名等。

 

  中心法务活动

  医美法务主题沙龙

  云南医美法务主题沙龙是结合云南省医美发展需要以及当下医美行业存在的客观问题,于2019年发出倡议,从为医美企业解决棘手问题出发,发起的一系列专业法务交流会。大会由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共同主办,参与大会企业超百家,与医美服务、生产、运营企业合作30余家,累计帮助解决企业棘手难题超过150件。

 

 

 

 

 

  医疗质量及法律风险法务论坛

  中心长期致力于联合全国各重量级组织、协会、企业举办医法专业培训班与线下座谈会,旨在通过知识互通解决大健康企业当下发展的实际问题。

 

 

  企业入驻专题授课

  中心常设企业授课团队,团队成员多为工作在医法一线的律师与医学专家。中心通过入驻企业合作的方式明确企业经营、管理、执业风险问题,并就相关问题开发对应专题课程,课程拒绝模板化,扎根实务化。中心已为超过百家企业定制授课200余次,授课效果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校园医务人员执业风险防控专题课

  中心成员作为昆明多家高校讲师团,深入一线教学工作,以丰富的司法案例与实践经验为切入点,结合医学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开展课程。

 

 

  医美315线上普法直播

 

  中心致力联动媒体渠道,帮助企业在快节奏的经营管理中,寻找企业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的平衡点。中心与云南省整形美容协会、《春城晚报》紧密联系已面向医美企业与消费市场开展了多次直播讲座,中心力求用最简洁明了的方式为医美市场传播前沿知识。

  民营医院经营风险专题直播

 

  中心拥有自媒体运营资源,现已向全网开展系列医务、法务专题直播,通过线上互动的方式为全国各地多家医疗机构直播讲解医疗质量管理、医务人员执业规范、医疗法律风险防控等系列课程,并为参与直播的医疗机构代表在线答疑解惑。

  医疗风险专题直播

 

  中心律师结合办案情况,利用自身案件数据库以及中心全平台自媒体资源,线上与线下同步开展系列医疗服务行为法律风险专题直播,直播面向全社会公开,不仅面向医疗企业,同时也面向医疗服务消费者,直播力求通过最真实的案例来欢迎医疗事务法律风险全貌。

  我们的未来——大健康产业法务环境

  民营医院指导性政策文件简报

  (健康中国)2016-10,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23”规划纲要》中强调,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实现非盈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政府支持)2017-05,国务院:《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中强调,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医疗服务。

  (贯彻“放管服”)2017-08,卫计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中明确,进一步提高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诊所,放宽外方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70%的比例。

  (高效审批)2019-01,发改委及十部委:《关于优化社会办医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制定了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的基本流程框架。

  (稳健发展)2019-06,卫健委及九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包括但不限于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扩大用地供给、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简化政府审批程序。

  (加强管理)2019-10,卫健委及中药管理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中提出,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杜绝过度医疗。

  (严格把关医美)2022-5,5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等医美行业多项政策即将正式实施,国家药监局明确将“水光针”、“射频仪器”“埋线”等纳入III类器械监管,被禁止委托生产。同时,全国各地市场监管总局启动“铁拳”专项行动,蓬勃发展了近20年的医美行业在史上最强监管背景下持续前行。

  (抑制虚假宣传)2021年随着八部委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行动、以及《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出台,医美行业最强监管年开启。2022年更多细则、标准制定等文件落地,从政策层面而言,医疗美容行业发展已从整治迈向合规化发展的关键之年。

  (遏制超前消费)《2020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洞察白皮书》显示,在2020年整形产业的消费者中,18-35岁青年群体占比71.1%,其中95后青年比例超过50%。在高额利润和快速发展态势下,整形行业出现了经营不规范和诱导年轻消费者等乱象,对青年群体造成多方面伤害:比如损害身体健康,误导青年价值观,助推青年的容貌焦虑和过度追求颜值。此外,整形消费的贷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让年轻人陷入以“美丽”为名的消费贷陷阱中。

  大健康产业法务风险分析

  案件复杂 覆盖面广

  从上面的案由分类情况可以看到,当前最主要的纠纷集中在民事领域,有131230件,占一半以上,其次是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

  风险巨大 赔偿偏高

  通过对标的额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标的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的案件数量最多,有55753件,1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29891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有5065件,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案件有2769件,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有211件。

  大健康产业法务风险条目

  刑事风险—医疗事故与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风险—不能触碰的行政规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六)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七)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八)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劳务风险—劳动选择不易,切勿为风险埋下祸根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执业风险—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运营风险—广而告之,需重诚重义,若虚假行事夸大其词,必然遭到反噬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质量管理风险—无法保证医疗质量的医院,随时都在承受悬剑之惧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政策风向

  国家对民营医院的未来发展要求

  第一,增强医院的吸引力与向心力。

  医院价值观最大的作用便是构建起医院目标和医院成员个人目标的一致性,使得这二者之间的信念、价值观趋同。

  医院价值观可以长期引导员工为实现医院目标而自觉努力,使之向着对医院有利的方向进行。

  第二,能发挥巨大的整体效应。

  共享价值观能加深员工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融合员工的理想、信念、作风,培养和激发员工的团队意识。

  在特定的信念氛围之下,员工们通过自己的切身感受,会产生一种对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以及对医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有了这样一股思想理论,对内,员工之间更能互帮互助共同提升;对外,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一致的服务。

  共享的医院价值观不仅可以指导员工工作的方式,还能使他们团结一致,实现共同的目标。

  第三,能向消费者营销品牌使命。

  只有把自己和医院的价值融为一体、从企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员工,才能将这种价值观传递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更了解医院,更了解品牌,从而创造出更卓越的业绩。所以,培养员工对医院价值观的认同感是相当重要和必要的。

  国家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意见

  由于受到国内民营医院市场的总体风向影响,我国对民营医院政策管理要求如下:

  第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依法执业

  不得出租承包科室

  不得租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中医诊所备案证》

  不得出借出租医师执业证书

  不得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

  不得超出技术能力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

  第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本机构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加强全员培训与教育工作

  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考核

  第三、规范诊疗行为

  坚决杜绝过度医疗

  加强药事管理

  认真开展处方点评

  第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组织架构

  建立起能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加强信息化建设

  认真向卫生健康部门和质控中心报送有关数据信息

  第五、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第六、加强人才队伍与医院文化建设

  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建设和培养医院文化

  中心服务项目

  医疗机构法律服务产品

  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日常咨询:陪伴企业每一天的成长,法律问题解答24小时在线。

  合同审查及完善修订:规避风险,为每一个合作伙伴,保驾护航。

  法律培训(6-12场):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 。

  未形成诉讼的案件处理:提前准备,提前介入,提前化解。

  专项优化法律服务

  1、病历风险管理:控制风险源头,避免责任升级,降低非技术风险,

  医疗宣传风险。

  1)、宣传风险识别-提前发现,拒绝处罚。

  2)、户外广告风险处理-打出形象,避免处罚。

  3)、互联网广告风险处理-平台风险规避,拓展宣传效果。

  4)、肖像权风险处理-合规使用,避免损失。

  5)、媒体发言人制度-媒体应对有条不紊。

  6)、公共危机处理-化解危机,借势宣传。

  7)、商标的使用及管理-规范化的避开风险。

  2、医疗安全与伦理委员会的运作:整体提高患者安全。

  3、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设计及实施:总体统筹规划落地,解决风险问题。

  4、满意度问卷设计及调查实施:公开公正有迹可循的解决自身问题。

  专项风险法律服务

  1、顶层架构与股权设计:控制权、股权分治/个性公司章程设计/三会运作-解决企业顶层问题,促进核心紧密度。

  2、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员工手册/流程控制-用工风险规避,规范内部行为。

  3、税务合规管理:促进税务基础提升,规避经营风险。

  4、刑事合规管理:提前规避,拒绝犯罪。

  合作优势

  1、全年、全天候法律服务,时间覆盖每一分,咨询服务方式多样,线上与线下,合作无死角。

  2、服务多样化、体验多层次。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提供对应课程讲授、风险管理预警与最新政策解读,服务有质量,行事更全面。

  3、企业、协会、中心三方链接,服务渠道更广泛,掌握最新大健康产业发展动向。

  4、资源合作,既能公关危机又能宣传利己,风险时期迎难而上有保障。

  5、平台合作多曝光,市场面向大西南,做更好的大西南健康产业领军企业。

  6、企业与中心将致力于通过探索实践,企业执业、中心护业,共同优化大健康产业市场环境,用实践检验市场准入新规范。

  合作效果

  放眼整个健康产业,中心目前已向超100家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企业经营涵盖:医疗、美容、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劳务派遣等多领域。

  中心目前已与省内多家知名医美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企业订立、审阅对内对外合同;辅助企业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医美企业转向课程超过300节,辅助企业培训人员超千人次;调取审议医美企业病历资料,协助排除医疗法律风险百余个;代理各类企业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

 

  合作理念

  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旨在通过中心全渠道、立体化平台为民营医院市场提供医疗企业法务合作新模式,医法专业团队,保障民营医院维权有方向、管理有方法、发展有路径,与合作伙伴共同面向未来医疗事务大市场。

  未来愿景

  崇法尚信,守律人心往而尊;守德坚诚,呼师人内藏且守。

  识医遵法,言之滔滔不绝,而无乱信之谣

  审时度势,洞察春秋无异,方可知治世道

  心有大局者,唯程序而得逐实体之权利本质,当作律师人行事之法。

  律师重视每一个企业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当以专业、审慎、尽职履行每一往尽心之托,愿共铸医法双利新局面。

  ——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

  合作伙伴

  云南天外天合作企业、昆明冠生园、安琪儿、宣威火腿集团、云南城投、高原明珠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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