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州、县两级检察院国家公诉人,二级检察官,就职于检察院公诉、批捕、反贪部门10年,担任过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科长,检委会委员兼检委秘书。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
从事刑检业务十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其中包括某县林业局副局长赵某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上级检察院交办的玉溪市某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某受贿案,7.4故意杀人案;11.4非法经营案;10.5湄公河惨案(办理糯康手下马仔运输毒品、故意杀人);张某某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案。